西元前三千年左右,世界上的文字開始發展,在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產生了楔形文字,在埃及產生了埃及象形文字,而在中國也有其獨特的文字系統發明出來。

  古代埃及文字一開始是一種象形符號,也就是對事物的形體加以描繪而成為符號,以代表特定的概念,到後來和語言結合,每個符號除了代表特定的意義外,還具有一定的發音,成為一種詞書寫系統 (word-writing system) 。這種書寫系統裡的每一個符號,都各用來表示語言中的一個詞。下面有幾個例子。


  事實上,古埃及文字卻並不完全都是像上面這樣的純粹表意文字。當時的人還拿這些符號來做為表音之用,例如,一個符號也會被用於表示另一個發音相同或相似的詞。舉個例子來說,「燕子」的發音為wr,「大」的發音也是wr,所以表示「燕子」的符號也被用來代表「大」這個詞。這種類似「假借」的原則,在英語中稱為rebus。

  另外的一種表音方法是,有一些只包含一個子音的單音節符號,也做為純粹表音之用,許多學者都認為這類表音符號,一個符號即代表一個子音。因此古埃及文有了一種相當於「字母」的符號系統,而用運用字母時只能拼寫出子音,母音是不被表示出來的,和今天的阿拉伯文或希伯來文類似。這些字母其實原來也都是前面提到的表意字,只不過後來被用來當作表音的字母使用,在有了字母以後,其他非字母的表意字仍然可以和這些字母相混著使用,而且這些字母中的一些在某些情況下也仍然可以當作表意字來用。這些字母的字形和所代表的子音列於右表。


  另外,運用這些表音的原則之後,卻有了幾個同音的詞寫法完全一樣的情況發生,為了區別起見,當時的人就在一些詞的後面再添加純粹表意的符號,以指出詞意的屬性,稱為限定符號(determinative)。限定符號沒有發音,只是純粹用來表現詞意。下面就是被拿來用做限定符號的字形。

  因此,古埃及文至少利用了三類功能各異的符號:表意符號、表音符號、以及限定符號。

  至於使用這種古埃及文字的人所講的語言,應是一種接近閃語的語言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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